为什么要打官司
2025-10-16 21:14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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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6年南大法律系双学位毕业就从事律师工作,近三十年,代理诉讼是我最重要的工作,从继承、婚姻、到合同纠纷、知识产权到行政诉讼再到刑事辩护、受害人代理,各种各样的案件。

现在中国已进入到诉讼时代,最高法院公布的数据2024年受理约5000万件案子,全国至少两亿多人参加到诉讼中,更多的人受到诉讼的影响。整个社会的稳定都受到诉讼的制约。

这么多人受到影响,但每一个人都要问问“为什么要读官司”?这涉及到一个最基本的问题:人为什么活着?人生的意义是啥?这个问题在人类存在开始就有人思考,辩论,答案各种各样。其实答案不重要,关键是一定要问!

“未经审视的人生不值得过”(The unexamined life is not worth living)。两千多年前,苏格拉底的名言鼓励着多人仁人志士追求有意义的人生。

两千多年前,孔子的学生曾子曰:“吾日三省吾身:为人谋而不忠乎?与朋友交而不信乎?传不习乎?”忠信好学并不断实践自己所学,自然就有向上的幸福人生。

人生需要反思,反省,而诉讼更应该反思、反省。没必要的诉讼甚至要搭上自己的性命!轻则倾家荡产。当然若为求真理,惩恶扬善而诉讼,结果会皆大欢喜:对方、法官、社会都会从中受益,利于个人、公司的成长。

一楼的住户发现楼上将阳台扩出去一尺多,既影响了自己的采光,也有安全隐患。不得不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拆除扩大的阳台,这诉讼本来是正义。但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,而且对方开始用各种手段影响诉讼,基层法院就开始调解,就是不出判,诉讼双方来回走关系,各种打点,最后还是不了了之。原告在诉讼过程中生气、悲愤、忐忑,影响了身体健康,在诉讼结束后一年因患癌症去世。

几年前,一个老板通过朋友找到我,说了一个因采矿权的纠纷希望我代理再审,并承诺巨额代理费。我问他你的诉求是什么:争夺采矿权。该诉讼涉及二十年的合伙企业,我就问他,采矿权数年出让一次,现在的采矿权到底在哪?我一提醒,他想起来,打电话核实,采矿权就在自己成立的新公司名下,根本无需在诉讼。老板奇怪,为啥一、二审的律师、法官都没有告诉他?!富人的烦恼,尤其是大老板的烦恼就在于多少人值得信任?

无论个人还是公司,在诉讼前一定要反复思考:为什么要诉讼?目的是什么?划不划算?能不能承受败诉的后果?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纠纷。

如果不是出于正义,不诚实,不是为了追求真理,不要诉讼。

如果因为小事、情绪或仅为了报复别人,不要打官司!

马克吐温说:生命短暂如斯,无谓争执,悔恨,嫉妒,责问究竟。只有时间来爱,时间于此转瞬即逝。。。

There isn't time, brief is life, for bickerings, apologies, heartburnings, callings to account. There is only time for loving and but an instant so to speak ,for that。

人生苦短,诉讼要深思熟虑,因为诉讼就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由法官、代理人去掌控。多数人一旦开始诉讼就开始纠结:担心,询问,算卦,忐忑不安,甚至夜不能寐,有的打官司,打成了“精神病”,变成了“祥林嫂”。

我不止一次听说,某某费尽心机打官司,打赢了。但人很快没了。

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?有人回答就是为了体验,体验神奇的大自然,体验神奇生命,就是为了享受,为了幸福快乐!

诉讼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?同样是为了幸福快乐!

所以打官司要三思,在诉讼中我们追求真相,发现真理,我们学习,我们提高,为了自我实现,我们不是征服谁,而是互相激励,鞭策,共同成长。

则原告、被告、法官及社会、国家都从中受益。则我们不会焦虑,忐忑,绝望,我们有空去爱,尽情享受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的优越!

法律乃是爱和信仰的一个方面,也是恩典本身的一个方面。他的法律和判决乃是神妙之物,是崇高和欢悦之物,是给人类的福泽。

诚实,善良,温柔地追求真理,终身学习,通过服务他人来利己,我们走上法庭,是为了爱,享受天道天理给人类的福泽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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