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物的价值来自私有财产权
2025-12-24 17:44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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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博物院事件,使我思考,文物的价值来自何处?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定义为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,具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物质遗存。

中国历史悠久,地下埋着许多文物。我小时候,村里人打井就挖着古墓,刀剑已经腐朽,就随意丢弃。除了好奇,别的没有感觉。想起三十多年前读到的盗墓者的故事。一个盗墓者挖到了一个小金人,很精美。但如果拿出去卖,必然被抓获。但为了把文物变成金钱,他把小金人练成金块出售。

任何一个东西的价值必然是对具体的人而言,如果没有的具体的人,任何东西就没有价值。

墓中的小金人对墓主人而言,永远是财富、地位的象征,如果无人盗窃或挖掘,也是永久的陪伴。对考古工作者而言,文物包含着及其珍贵的历史价值,对艺术家而言,有极高的艺术价值,对历史学家而言,有科学价值,从金人身上可以考察时代及其当时的冶炼技术和当时文化发展。

但对盗墓者而言,他持有它就证明其盗墓行为,他卖掉它,就构成犯罪。所以要炼成金块卖掉是最好的结果。

一个东西的价值首先因为社会有所有权制度。

房子对住房的人而言有价值,甚至连着他的性命,所以“有风能进、雨能进,国王不能进。”而对于房子主人的后代而言,也可能会变成文物。但对于想借用土地开发挣钱的地产商而言就可能是阻碍,甚至对地方官员而言也是障碍。

所谓文化就是“赋物以神”,自己先辈的照片对个人而言,有回忆,有纪念,有证明作用,甚至极为珍贵。对于他人而言就是垃圾。

1707年去世的律师的儿子英国哲学家洛克,把个人性命、自由、财物视为财产权。(and it is not without reason, that he seek out, and is willing to join in society with others ,who are already united, or have a mind to unite, for the mutual preservation of their lives, liberties, and estates, which I call by the general name, property.)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实质是人的生命权及其劳动、创造物不可侵犯。黑格尔说:人只有有了私有财产,才能作为理性的存在。人如无理性,就是一个疯狂的野牛,一群疯牛只会互害和侵害自然。

私有财产权使人具有理性,能表达自己的感情,才有创造,才有社会分工与协作,才有自生自发的市场经济,才有繁荣。

没有私有财产权,在珍贵的文物也没有价值。对于南京博物院的工作人员而言,放在博物院里的文物是谁的?谁的也不是,谁有权就会想方设法把它们“炼成”金块出售。

“破四旧”的历史证明,没有私有财产权,就没有价值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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